相片於2023年9月18日於發展項目地盤上空約96米(香港主水平基準以上約 143米)拍攝,並經過電腦修飾處理,僅供參考。相片並非作展示發展項目及/或其任何部分於落成時之實際外觀、景觀或周邊建築物、設施或環境。相關的建築、社區設施、環境、設備、交通、基建及服務等並不構成發展項目的一部分,亦與發展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無關,因應各種因素不時變更而可能不再適用。本相片內所展示發展項目鄰近或周邊之建築物及設施未必會在日後落成的發展項目或其附近範圍內出現。發展項目的周邊環境、建築物及設施可能會不時改變。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發展項目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相片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為構成賣方就發展項目、其周邊環境、建築物及設施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名師設計
Central Residence by the Park匯聚國際級團隊,融匯現代建築與日式美學。
建築師 – Paul Kenkō Tange丹下憲孝
室內建築師 – André Fu
庭園設計師 – Hirofumi Suga菅宏文
此乃庫存相片。相片並非於或自發展項目或其附近實景拍攝,或依據發展項目或其周邊地區製作。相片經電腦修飾、簡化、加工或合成等處理,僅供參考。相片並非作展示發展項目及/或其任何部分於落成時之實際外觀或景觀、設施、周邊建築物及環境 。相片内所顯示的設計、設施、裝置、裝修物料、設備、家具、裝飾品、園景、植物及其他物件等(如有)及其展示之景觀未必會於發展項目落成時於發展項目或其附近範圍內出現,亦與發展項目無關。本發展項目的周邊建築物和環境並無完全顯示或可能與相片內所述者不同。發展項目的周邊環境、建築物及設施可能會不時改變。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項目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圖像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為賣方就發展項目、其周邊環境、建築物及設施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圖片於2026 年8 月20 日在發展項目實地拍攝。相片經電腦修飾、簡化、加工或合成等處理,僅供參考。發展項目之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設計、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等而相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者最準。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之提供以買賣合約的條款及條件作準。本廣告/宣傳資料僅供參考, 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 承諾, 陳述或保證 (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 或對任何住宅物業探求任何無明確選擇購樓意向或有明確選擇購樓意向。
矜罕住宅
Central Residence by the Park匠心規建99伙限量珍藏單位。
圖片於2026年8 月20日在發展項目實地拍攝。相片經電腦修飾、簡化、加工或合成等處理,僅供參考。發展項目之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設計、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等而相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者最準。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之提供以買賣合約的條款及條件作準。本廣告/宣傳資料僅供參考, 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 承諾, 陳述或保證 (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 或對任何住宅物業探求任何無明確選擇購樓意向或有明確選擇購樓意向。
- 「半山」泛指位於太平山山頂及中環之間的區域。根據分區計劃大綱圖,發展項目所屬分區為S/H3/34「西營盤及上環(港島規劃區第3區)」。資料於2026年1月16日擷取自城市規劃委員會網站—分區計劃大綱圖分頁(https://www.tpb.gov.hk/tc/list_of_plans/plan_schd_ozp.html ),僅供參考,賣方並不就其完整性、準確性及是否最新修訂版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有關發展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閲售樓説明書。
- 所述之景觀可能不適用於發展項目內的所有住宅物業。發展項目住宅物業所享有之景觀受其座向、樓層、周邊環境及建築物影響。發展項目的周邊環境、建築物及設施可能會不時改變。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發展項目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所述之景觀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為賣方就發展項目及/或其景觀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有關發展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閲售樓説明書。
- 「CLUB CENTRAL」為住客會所的推廣名稱,作宣傳推廣之用。此等推廣名稱僅於廣告/宣傳資料中顯示,將不會在公契、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轉讓契或其他業權契據及文件中顯示。此等名稱可能於發展項目落成時有所不同,此等名稱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為構成賣方就發展項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有關發展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閲售樓説明書。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內的設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總署及/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之最終批核爲準。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之開放時間及使用受相關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條款、會所使用守則及現場環境狀況限制。「CLUB CENTRAL」為發展項目的住客會所,部分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於發展項目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啟用,且部分設施及/或服務的使用或操作可能受制於會所守則及設施的使用守則及以政府部門之審批同意或許可爲準,使用者或須另外繳費。會所各區域及設施的名稱為推廣名稱並僅於推廣資料中顯示,將不會在發展項目的建築圖則、公契、臨時買賣合約、買賣合約、轉讓契或其他業權契據中顯示。有關發展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發展項目管理服務由根據發展項目的公契及管理協議中獲委任的發展項目的管理人或根據服務合約(如有)聘請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發展項目的管理人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有絕對權利決定會否提供任何一項服務及設施,及如有提供,須受限於公契及管理協議、服務合約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所訂立的條款,決定其性質、服務範圍、收費、使用條款、營運時間及服務期限等,並可以不時就提供有關服務之條款及細則作出修訂、更改或增減而不作另行通知。該等服務及/或設施於發展項目住宅物業交樓時未必能即時啟用。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公司或其他合約聘用的第三方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