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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项目名称:雅盈峰(「发展项目」)
区域:西营盘及上环
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己连拿利3号^
卖方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centralresidencebythepark.hk
^此临时门牌号数有待发展项目建成时确认。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百宝置业有限公司|卖方的控权公司:MSA Investors Ltd., Fast Million Limited, Silvery Sky Holdings Limited, Concept Plus Holdings Limited, Ipswich Holdings Limited, Pacific Century Premium Developments Limited|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黄明康|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僱员的商号或法团:王董建筑师事务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显利工程有限公司|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胡关李罗律师行|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PCPD Wealth Limited|尽卖方所知的发展项目的预计关键日期:2026年2月28日。(「关键日期」 指该项目在遵照经批准的建筑图则的情况下在各方面均属完成的日期。此预计关键日期是受到买卖合约所允许的任何延期所规限的。)

本广告及其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在作出购买决定前,应先取得物业的所有相关资料及仔细考量。如有疑问,应寻求专业意见。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详情请参閲售楼说明书。截至本广告/宣传资料的制作日期为止,发展项目的售楼说明书尚未发布。 | 本广告/宣传物料由卖方发布。 | 製作日期: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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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

库存相片

此乃库存相片。相片并非于或自发展项目或其附近实景拍摄,或依据发展项目或其周边地区制作。相片经电脑修饰、简化、加工或合成等处理,仅供参考。相片并非作展示发展项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于落成时之实际外观或景观、设施、周边建筑物及环境 。相片内所显示的设计、设施、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家具、装饰品、园景、植物及其他物件等(如有)及其展示之景观未必会于发展项目落成时于发展项目或其附近范围内出现,亦与发展项目无关。本发展项目的周边建筑物和环境并无完全显示或可能与相片内所述者不同。发展项目的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可能会不时改变。卖方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项目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图像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卖方就发展项目、其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奢华会所

住客会所CLUB CENTRAL1,以低调奢华彰显气派

The Lounge 设计概念图 并非真实景观

图像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的设计概念图。图像经电脑合成及电脑修饰、简化、加工或合成等处理,并非按照比例绘製,图像纯属画家对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之想像,仅供参考。发展项目仍在兴建中,图像仅作展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落成后大概外观、景观及周边环境之用,并非作展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于落成时之实际外观或外望之景观、周边环境或最后完成之用。图像内所显示的设施、布局、间隔、规格、尺寸、颜色、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灯光效果、傢具、装饰物、植物、园景及其他物件等(如有)未必会于发展项目落成时于发展项目或其附近范围内出现。本发展项目的周边建筑物和环境并无完全显示或可能与图像内所述不同,亦非交楼标准。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落成后之详情可能与本广告/宣传资料所述不同,并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核之建筑图则修改或更改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之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及其间隔、用料、傢俬、设计、布局、用途、规格及颜色等,并不作另行通知。有关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以买卖合约规定为准。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的落成及启用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后批核为准。「CLUB CENTRAL」为发展项目的住客会所,此等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入伙时未必能即时啓用。会所、园景花园及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操作或使用可能受制于相关法律、批地文件、主公契及副公契公契条款、会所守则、设施的使用守则及相关政府部门发出之同意书或许可证,或需额外付款。卖方并不就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会所各区域及设施的名称为推广名称并仅于推广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发展项目的建筑图则、公契、临时买卖合约、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中显示。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发展项目住宅物业所享有之景观受其坐向、楼层、周边环境及建筑物影响。发展项目的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可能会不时改变。卖方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项目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买家切勿依赖此设计概念图作任何用途或目的。图像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The Lounge」为住客会所设施推广名称,仅作宣传推广之用。有关推广名称仅于广告/宣传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及文件中显示。有关名称可能于发展项目落成时有所不同,有关名称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发展项目管理服务由根据发展项目的公契及管理协议中获委任的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根据服务合约(如有)聘请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有绝对权利决定会否提供任何一项服务及设施,及如有提供,须受限于公契及管理协议、服务合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所订立的条款,决定其性质、服务范围、收费、使用条款、营运时间及服务期限等,并可以不时就提供有关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作出修订、更改或增减而不作另行通知。该等服务及/或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交楼时未必能即时启用。如有任何争议,管理公司或其他合约聘用的第三方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内的设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爲准。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条款、会所使用守则及现场环境状况限制。

日式园林唤醒⾝⼼

以⽇式御苑庭园为灵感,户外庭园 The Garden2的水景与绿意唤醒⾝⼼静韵。住户亦可畅泳于半山区3罕有约25米露天游泳池 The Pool2

The Garden设计概念图 并非真实景观

图像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的设计概念图。图像经电脑合成及电脑修饰、简化、加工或合成等处理,并非按照比例绘製,图像纯属画家对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之想像,仅供参考。发展项目仍在兴建中,图像仅作展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落成后大概外观、景观及周边环境之用,并非作展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于落成时之实际外观或外望之景观、周边环境或最后完成之用。图像内所显示的设施、布局、间隔、规格、尺寸、颜色、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灯光效果、傢具、装饰物、植物、园景及其他物件等(如有)未必会于发展项目落成时于发展项目或其附近范围内出现。本发展项目的周边建筑物和环境并无完全显示或可能与图像内所述不同,亦非交楼标准。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落成后之详情可能与本广告/宣传资料所述不同,并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核之建筑图则修改或更改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之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及其间隔、用料、傢俬、设计、布局、用途、规格及颜色等,并不作另行通知。有关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以买卖合约规定为准。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的落成及启用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后批核为准。「CLUB CENTRAL」为发展项目的住客会所,此等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入伙时未必能即时啓用。会所、园景花园及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操作或使用可能受制于相关法律、批地文件、主公契及副公契公契条款、会所守则、设施的使用守则及相关政府部门发出之同意书或许可证,或需额外付款。卖方并不就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会所各区域及设施的名称为推广名称并仅于推广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发展项目的建筑图则、公契、临时买卖合约、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中显示。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发展项目住宅物业所享有之景观受其坐向、楼层、周边环境及建筑物影响。发展项目的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可能会不时改变。卖方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项目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买家切勿依赖此设计概念图作任何用途或目的。图像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The Garden」为住客会所设施推广名称,仅作宣传推广之用。有关推广名称仅于广告/宣传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及文件中显示。有关名称可能于发展项目落成时有所不同,有关名称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发展项目管理服务由根据发展项目的公契及管理协议中获委任的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根据服务合约(如有)聘请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有绝对权利决定会否提供任何一项服务及设施,及如有提供,须受限于公契及管理协议、服务合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所订立的条款,决定其性质、服务范围、收费、使用条款、营运时间及服务期限等,并可以不时就提供有关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作出修订、更改或增减而不作另行通知。该等服务及/或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交楼时未必能即时启用。如有任何争议,管理公司或其他合约聘用的第三方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内的设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爲准。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条款、会所使用守则及现场环境状况限制。

园林景观

发展项目及The Pool设计概念图 并非真实景观

图像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的设计概念图。图像经电脑合成及电脑修饰、简化、加工或合成等处理,并非按照比例绘製,图像纯属画家对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之想像,仅供参考。发展项目仍在兴建中,图像仅作展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落成后大概外观、景观及周边环境之用,并非作展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于落成时之实际外观或外望之景观、周边环境或最后完成之用。图像内所显示的设施、布局、间隔、规格、尺寸、颜色、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灯光效果、傢具、装饰物、植物、园景及其他物件等(如有)未必会于发展项目落成时于发展项目或其附近范围内出现。本发展项目的周边建筑物和环境并无完全显示或可能与图像内所述不同,亦非交楼标准。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落成后之详情可能与本广告/宣传资料所述不同,并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核之建筑图则修改或更改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之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及其间隔、用料、傢俬、设计、布局、用途、规格及颜色等,并不作另行通知。有关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以买卖合约规定为准。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的落成及启用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后批核为准。「CLUB CENTRAL」为发展项目的住客会所,此等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入伙时未必能即时啓用。会所、园景花园及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操作或使用可能受制于相关法律、批地文件、主公契及副公契公契条款、会所守则、设施的使用守则及相关政府部门发出之同意书或许可证,或需额外付款。卖方并不就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会所各区域及设施的名称为推广名称并仅于推广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发展项目的建筑图则、公契、临时买卖合约、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中显示。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发展项目住宅物业所享有之景观受其坐向、楼层、周边环境及建筑物影响。发展项目的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可能会不时改变。卖方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项目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买家切勿依赖此设计概念图作任何用途或目的。图像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The Lounge」、「The Pool」 及 「The Gym」 为住客会所设施推广名称,仅作宣传推广之用。有关推广名称仅于广告/宣传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及文件中显示。有关名称可能于发展项目落成时有所不同,有关名称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发展项目管理服务由根据发展项目的公契及管理协议中获委任的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根据服务合约(如有)聘请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有绝对权利决定会否提供任何一项服务及设施,及如有提供,须受限于公契及管理协议、服务合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所订立的条款,决定其性质、服务范围、收费、使用条款、营运时间及服务期限等,并可以不时就提供有关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作出修订、更改或增减而不作另行通知。该等服务及/或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交楼时未必能即时启用。如有任何争议,管理公司或其他合约聘用的第三方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内的设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爲准。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条款、会所使用守则及现场环境状况限制。

The Garden设计概念图 并非真实景观

图像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的设计概念图。图像经电脑合成及电脑修饰、简化、加工或合成等处理,并非按照比例绘製,图像纯属画家对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之想像,仅供参考。发展项目仍在兴建中,图像仅作展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落成后大概外观、景观及周边环境之用,并非作展示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于落成时之实际外观或外望之景观、周边环境或最后完成之用。图像内所显示的设施、布局、间隔、规格、尺寸、颜色、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灯光效果、傢具、装饰物、植物、园景及其他物件等(如有)未必会于发展项目落成时于发展项目或其附近范围内出现。本发展项目的周边建筑物和环境并无完全显示或可能与图像内所述不同,亦非交楼标准。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落成后之详情可能与本广告/宣传资料所述不同,并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核之建筑图则修改或更改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之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及其间隔、用料、傢俬、设计、布局、用途、规格及颜色等,并不作另行通知。有关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以买卖合约规定为准。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的落成及启用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后批核为准。「CLUB CENTRAL」为发展项目的住客会所,此等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入伙时未必能即时啓用。会所、园景花园及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操作或使用可能受制于相关法律、批地文件、主公契及副公契公契条款、会所守则、设施的使用守则及相关政府部门发出之同意书或许可证,或需额外付款。卖方并不就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会所各区域及设施的名称为推广名称并仅于推广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发展项目的建筑图则、公契、临时买卖合约、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中显示。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发展项目住宅物业所享有之景观受其坐向、楼层、周边环境及建筑物影响。发展项目的周边环境、建筑物及设施可能会不时改变。卖方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项目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买家切勿依赖此设计概念图作任何用途或目的。图像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住客会所、园境及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The Garden」为住客会所设施推广名称,仅作宣传推广之用。有关推广名称仅于广告/宣传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及文件中显示。有关名称可能于发展项目落成时有所不同,有关名称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发展项目管理服务由根据发展项目的公契及管理协议中获委任的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根据服务合约(如有)聘请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有绝对权利决定会否提供任何一项服务及设施,及如有提供,须受限于公契及管理协议、服务合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所订立的条款,决定其性质、服务范围、收费、使用条款、营运时间及服务期限等,并可以不时就提供有关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作出修订、更改或增减而不作另行通知。该等服务及/或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交楼时未必能即时启用。如有任何争议,管理公司或其他合约聘用的第三方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内的设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爲准。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条款、会所使用守则及现场环境状况限制。

「The Lounge」、「The Pool」 及 「The Gym」为住客会所设施推广名称,仅作宣传推广之用。有关推广名称仅于广告/宣传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及文件中显示。有关名称可能于发展项目落成时有所不同,有关名称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发展项目管理服务由根据发展项目的公契及管理协议中获委任的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根据服务合约(如有)聘请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有绝对权利决定会否提供任何一项服务及设施,及如有提供,须受限于公契及管理协议、服务合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所订立的条款,决定其性质、服务范围、收费、使用条款、营运时间及服务期限等,并可以不时就提供有关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作出修订、更改或增减而不作另行通知。该等服务及/或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交楼时未必能即时启用。如有任何争议,管理公司或其他合约聘用的第三方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内的设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为准。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条款、会所使用守则及现场环境状况限制。

  1. 「CLUB CENTRAL」为住客会所的推广名称,作宣传推广之用。此等推广名称仅于广告/宣传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及文件中显示。此等名称可能于发展项目落成时有所不同,此等名称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閲售楼説明书。
  2. 此等为住客会所、园境、康乐设施或公用地方及/或设施的推广名称,作宣传推广之用。此等推广名称仅于广告/宣传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及文件中显示。此等名称可能于发展项目落成时有所不同,此等名称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为构成卖方就发展项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閲售楼説明书。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内的设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爲准。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条款、会所使用守则及现场环境状况限制。「CLUB CENTRAL」为发展项目的住客会所,部分会所、园景花园及/或康乐设施于发展项目入伙时未必能即时启用,且部分设施及/或服务的使用或操作可能受制于会所守则及设施的使用守则及以政府部门之审批同意或许可爲准,使用者或须另外缴费。会所各区域及设施的名称为推广名称并仅于推广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发展项目的建筑图则、公契、临时买卖合约、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中显示。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发展项目管理服务由根据发展项目的公契及管理协议中获委任的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根据服务合约(如有)聘请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发展项目的管理人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有绝对权利决定会否提供任何一项服务及设施,及如有提供,须受限于公契及管理协议、服务合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所订立的条款,决定其性质、服务范围、收费、使用条款、营运时间及服务期限等,并可以不时就提供有关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作出修订、更改或增减而不作另行通知。该等服务及/或设施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交楼时未必能即时启用。如有任何争议,管理公司或其他合约聘用的第三方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3. 「半山」泛指位于太平山山顶及中环之间的区域。根据分区计划大纲图,发展项目所属分区为S/H3/34「西营盘及上环(港岛规划区第3区)」。资料于2023年12月29日撷取自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 —分区计划大纲图分页(https://www.tpb.gov.hk/tc/list_of_plans/plan_schd_ozp.html ),仅供参考,卖方并不就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是否最新修订版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有关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閲售楼説明书。